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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开启

逾期未报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启动。所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送。

  据介绍,各类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报送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本年度年报工作进一步突出便企与高效原则。扩大“多报合一”覆盖范围,市场监管与人社、税务、海关、统计等部门事项进一步整合,切实减轻多头填报负担。优化个体工商户填报体验,系统将实现关键信息“一屏展示”并自动带出上年度内容,简化核对与确认流程。强化重点领域公示,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依法报送许可信息,并督促大型企业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保障交易公平。

  市场主体可通过线上多渠道便捷办理年报。主要途径包括: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访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三晋通”小程序相关入口等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线下提交纸质报告。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面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时年报的,将面临罚款乃至吊销登记证的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此名义索取费用、银行卡信息或要求转账的行为均属诈骗,请广大经营者提高警惕,通过官方公布渠道进行咨询与办理。企业应珍视自身信用,及时完成年报,共同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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