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雨) 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修订草案表决稿。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各代表团的意见,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修订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意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表决稿,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并经主席团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