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臣
终归是有谁,拿着鞭子,把时间的羊群赶走。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终究就到了辽重熙年间。重熙十三年(1044)和十七年(1048),曾经存在若干年的云州,被改为西京;析云中置大同县,并设西京道大同府,治所大同,下辖2州7县。这是拓跋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政权从平城迁都洛阳550年之后,大同又一个辉煌发展时期的开始。
由州改京,是辽抵御西南西夏王朝的需要,也是辽对大同这个地方重要性的进一步确定,从此大同开始了长达若干年的西京岁月。
作为统治北方地区若干年的契丹民族,辽先后承袭和制定了不少较为独特的制度,比如南院北院的因俗而治,比如斡鲁朵与头下军州,比如捺钵。所谓捺钵,就是行在、行营、营盘等意思,也就是皇帝的行走的宫殿。北方游牧民族大多有四季转场的习惯,契丹皇家一年四季也在不断迁徙、行走。目的说白了,也就是哪里舒服去哪里,怎么方便怎么来。比如他们的春捺钵是为了渔猎食鲜,他们的夏捺钵是为了避暑游玩,他们的秋捺钵是为了获取财物,他们的冬捺钵是为了练兵健体等等。而辽所设立的五京,大致也是在其捺钵习俗的基础上,参照唐时的五京制而设立的。唐代为了加强对全国各地的有效管理,曾经设立五京:中京长安、东京洛阳、西京凤翔、南京成都、北京太原。辽五京的设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从太宗到兴宗逐步完成的。大同作为西京,是辽五京制度最后设立的一京。云州改为西京后,由亲王在此居住管理。
“大同”一词,作为地名,据说最早是一个川名,在阴山之南。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为了防御突厥的侵扰,在大同川修建了大同城,屯驻重兵,以保北方平安。而与“大同”一词有关的军制,还有大同军。唐高宗时期在节度使之下,又在一些军事要地设“军”,当时的大同军应该是在河东节度使管辖之下,有兵9500多人、马5500多匹。大同军统领太原及以北的辽、石、岚、汾、代、忻、朔、云等十州,重点在雁门关以北地区。唐至德(756-758)以后,大同军防御使由云州刺史领之,现在的大同地区渐渐成为当年大同军存在、驻守的主要区域。唐朝末年,沙陀人内附,因英勇善战,被称为沙陀军。其首领朱邪执宜担任过蔚州刺史、代北行营招抚使,其族开始定居包括大同在内的雁门关以北地区;朱邪赤心担任过朔州刺史,并被赐国姓,改姓李;李克用担任过大同军防御使。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沙陀军一直侨置于云州治所,大同也被称为大同军城。
辽代设置西京大同府,是在宋辽签订“澶渊之盟”两国罢兵之后,北方地区相对安定的环境下进行的。
当年宋太宗为了一个梦想,分兵北伐,结果大败而归,连自己的死都跟高梁河之战所受的箭伤有关。宋真宗继位后,辽圣宗与其母萧太后亲自带兵南下伐宋。宋真宗在寇准等大臣的鼓动下,也亲自到战斗前线助阵。交战中,双方各有胜负,边打边谈判。终于在王继忠等一些主和派的努力下,达成了“澶渊之盟”,议定宋朝每年给辽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为“军饷”,宋辽结为兄弟之国,宋真宗年长为兄,辽圣宗为弟,宋真宗称萧太后为叔母。
从开国皇帝宋太祖开始,到宋真宗初期,宋辽交战大大小小数不胜数,双方各有胜负,都付出了巨大的军费开支,大同等边界地区深受战争之苦,青壮年基本都被拉去当兵,十有九亡,原野上到处都是惨烈的鲜血,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澶渊之盟”后,两国尽力维护“兄弟”情谊,100多年间,双方礼尚往来,通使不断。皇帝太后生辰、皇族婚庆、传统年节等特殊日子,双方都会相互庆贺,送个吉祥,搭个小礼。辽朝边地发生饥荒等大灾小难,宋朝也会派人在边境赈济,支援粮食、衣物等。辽朝对宋也非常友好,宋真宗去世的消息传到辽国,辽圣宗非常伤心,召集大臣一起哀悼。辽圣宗之后,继任的辽兴宗、辽道宗依然坚持南北修好的政策。宋仁宗去世后,辽道宗拉着宋朝使节的手边哭边说:“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
来之不易的和平,让饱受战争之苦的大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大同也因“大同”一词在此的延续,成为北方地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地标城市。
西京设立后,辽对西京城进行了加固维修、新修扩建等。新修扩建后的西京城广袤二十里,城门四座:东为迎春门、南为朝阳门、西为定西门、北为拱极门。城内街坊规划有序,衙府建设完善。城北是政治、军事中心,官衙和军营大都建于此。其中大同府设在北门之东,大同驿设在北门之西。西部是西京王府宫殿,富贵华丽,规模不小。留守府治东南建有西京国子监,作为国家最高学府之一,培养贵族子弟文化知识与生存技能。同时,由于辽皇族比较崇尚佛教,华严寺等一些规模宏大的宫殿、寺院也陆续建成,还对北魏遗存的西郊石窟寺等场所进行了大规模修缮。现在大同地区及周边留存下来的许多塔寺,如应县木塔、灵丘觉山寺砖塔等就是辽代建起来的。
据《辽史》记载,上京作为皇都,是朝廷官员和京官居住的地方。而边防官员则大多居住于西京,使西京成为一座集军政、商旅、文化、民族融合为一体的重要城市。而在民间,由于辽南面官和北面官双轨官制所采取的不同管理模式,让长城以北的游牧民族和长城以南的汉人因俗生产生活,农业和牧业都得到了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