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苗苗
初夏时节,塞上大同草木葱茏,桑干河畔碧波荡漾。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让越来越多的珍稀鸟类选择在这片土地上停歇、栖息甚至繁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东方白鹳、白尾海雕等“贵客”相继亮相云中大地,红隼、凤头蜂鹰等猛禽的身影也日渐常见。
人与野生动物的“邂逅”也多了起来。
6月12日正午,新荣区二道沟村田间地头,村民赵某在劳作时发现一只野生禽类坠落在田地间,右侧小腿有明显外伤,精神萎靡,无法正常飞行。长期的普法熏陶让赵某深知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处置极易造成伤害。他小心翼翼地将禽类妥善安置,细心看护,随后第一时间送至堡子湾派出所求助。值班民警迅速驱车将其送往大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经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该禽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蜂鹰。目前,这只凤头蜂鹰正在救助站接受系统治疗,待伤势痊愈后将放归山野。
仅仅两天后,一场跨越昼夜的生命接力在阳高县温情延续。6月14日清晨,阳高县古城村村民郝某在家中整理杂物时,发现了一只落单幼鸟。他未贸然触碰,通过上网查询初步确认其为红隼后,立即拨通了报警电话。傍晚,居民周先生在阳高县城煜龙嘉苑小区广场上,也发现一只类似红隼的幼鸟在角落徘徊,随即报警。阳高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赴两处现场,确认两只幼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经过多方勘查和救助,两只幼鸟得到妥善安置。
同一天,左云县公安局小京庄派出所接到群众线索,树儿里村一村民家中发现一只野生猫头鹰。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按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流程进行妥善看护。经初步检查,这只猫头鹰体态健硕、生命体征平稳,无明显外伤。随后,民辅警将其安全移交至森林派出所,待完全符合野外生存条件后择机放归自然。
从群众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到民警迅速出警、规范处置,再到专业机构接力救护——每一场“生命接力”的背后,都折射出大同公安深耕“生态警务”、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实步履,更见证了警民同心、共建绿色家园的深厚情谊。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守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安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山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聚焦全省46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40处候鸟重要迁徙通道,组织警力采取“无人机巡航+地面巡逻”“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巡防巡控。大同市公安局依托立体化巡防模式,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1月至5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累计出动警力1538人次、车辆437台次、无人机105架次,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6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2万余份……全局共接处涉林警情27起,其中野生动物救助警情21起,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3只——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及“三有”保护动物19只,所有获救动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当前正值候鸟幼鸟学飞期,市民若发现落单幼鸟或受伤野生动物,请勿盲目捡拾或私自喂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或野生动物救助部门寻求专业帮助,共同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警方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