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通讯员 吴永贵) 日前,左云县12岁男孩康某的母亲来到该县检察院,将一面写有“履职尽责纾民困 司法担当暖民心”的锦旗赠送给第三检察部,表达了对办案干警用司法温情守护他们困境母子的感激之情。
康某父亲2019年因病去世后,康某一直由爷爷实际抚养和照料。康某的母亲既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也未向康某支付过生活、教育方面的抚养费用。现康某即将升入初中,生活、教育费用增加,爷爷因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难以独自承担孙子的抚养开支,康某的基本生活、教育面临现实困难。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他爷爷来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此案后,办案检察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梳理全案证据,证实康某母亲的确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使孩子的合法权益持续遭受侵害,遂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相关工作。办案检察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经深入走访,发现康某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类疾病,无经济收入,若依靠单纯胜诉判决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康某的生活、就学难题。
为切实纾解困境,该院按照《山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为康某发放了2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他在生活和学习中的燃眉之急。同时,办案干警兼顾母子双方权益,主动陪同康某母亲前往专业医疗机构完成精神类残疾评定,评定结果为精神残疾三级,目前残疾人证件已完成核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