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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 居民房贷可享贴息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  申铖  吴雨)  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通知,明确自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政策实施期暂定1年。其间,符合条件的居民房贷可享受1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

  三部门印发的通知明确,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给予贴息支持:一是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其中,“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二是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三是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

  根据通知,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相关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

  据介绍,政策聚焦首套刚需,重点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的住房,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尽可能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记者从三部门了解到,为便于广大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都可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购房人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可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的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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