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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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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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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6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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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