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中华)23日,记者从我市盐务管理部门获悉,市盐务管理分局结合我市市场情况,将在全市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整治内容有,规范食盐生产及批发行为,净化食品零售环节,加强餐饮单位用盐监管。另外,规范食品加工用盐秩序,认真排查食品加工用盐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检查其生产经营账目、食盐购进记录及产品流向。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加强对未加碘食盐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营合格的未加碘小包装食盐,对辖区内未加碘食盐经营单位登记备案,严防不合格伪劣盐充当未加碘食盐流入市场,对不符合我省碘含量标准的食盐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禁止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外包装上无标识或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盐作为食盐销售;食盐零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及索票登记制度。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重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