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邸东芳)有群众反映广灵县一斗泉乡头咀村附近有人私挖滥采,存在粉尘污染,破坏生态。广灵县迅速展开调查,查明涉案项目不存在粉尘污染,但存在环保未批先建情形,责令两家涉事企业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65万元。
近日,有群众反映在广灵县一斗泉乡头咀村村东和村北存在个人私挖滥采现象(现在正在修路建厂房),烧制石灰并售卖原石,有粉尘污染且破坏耕地、林地。
接到反映后,广灵县环保、国土等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查明一斗泉乡头咀村西北方向系广灵县天祚建材有限公司的厂区建设工程,核查当日正在实施土建工程及安装机器设备;头咀村东北方向系广灵县广汇钙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建设工程,调查时土建工程及机器设备安装基本完工。两家企业均未投入运行,不存在粉尘污染,且两家企业周边也未发现私挖滥采现象。这两个项目均是广灵县政府重点建设扶贫项目,广灵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了备案,广灵县广汇钙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钙节能环保型生产线和天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10万吨环保节能性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都在办理中,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记者深入现场调查发现,两个企业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停止建设。据悉,针对两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广灵县环保部门依法对广灵县天祚建材有限公司处罚120万元,对广灵县广汇钙业有限公司处罚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