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穆
据媒体报道,3月31日,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东莞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3个月女婴案进行在线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3月9日下午,出生仅3个月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东莞市一小区楼下散步,返回住处时,在单元入门处被一个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昏迷并送医院救治。东莞市公安局经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一人在家的11岁女孩小星不慎从自家阳台落下。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致伤赔偿案,给高空坠物现象重重敲了一记警钟。
高空抛物坠物,越来越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除了因建筑物施工不当、楼宇外墙建筑质量问题以及物品设施摆放不当造成的高空坠物,还有住户随意抛掷物品造成的伤害。近年来,全国多地爆出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如何防止“祸从天降”,成为公众颇为揪心的问题。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的出台,为解决此类突发事件纠纷祭起法律武器。
有法可依是好事,有利于遵照法律规定进行善后并震慑肇事者。但是,一旦事故发生,伤痛便无可挽回。就以东莞这起高空坠物伤人案件为例,公众无不叹惋“一只苹果,两家悲剧”。对于此类事故,如何做好事前防范才是治本之策。
高空抛物坠物带来的危害,已成为城市生活中防不胜防而时有发生的威胁。据测算,一颗仅有30克重的鸡蛋,如果从25楼甩下,即可致人当场死亡;如果从18楼甩下,克砸碎行人头骨;若从8楼甩下,会让人头皮破损;即便从4楼甩下,也可让人头顶起个肿包……可见,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对于抛物者来说,也许是一时疏忽,对受害人来说,一个花盆、一个水瓶都可能造成终身损害。减少和消除这样的“悬痛”,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更需在日常教育和管理上多下功夫。一方面,提升公民素养、增强公德意识,让每个居民都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和自己可能付出的代价,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从根源上防患。另一方面,社区、物业等管理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约束作用,不留死角,消除盲点,通过技防安防设施和安保巡逻、居民检举等手段,增强事发前隐患排查的密度和事发后调查取证的力度。
只有各方共防、多措并举、细查严管,才能让此类突发事件少发生、不发生,才能让城市上空没有“痛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