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林)近日,针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天镇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驾驶员郭某。
4月6日16时许,一辆晋B牌照的白色微型轿车进入检查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人郭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标准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看到检测结果后,郭某央求民警从轻处罚,称自己酒驾不对,但念在是初犯,请求能够通融一下,遭到执勤民警的严词拒绝。
郭某称,自己原本是去阳高干活的,当天中午吃饭正好遇到一些朋友,兴致上来了就情不自禁喝了几杯。吃完饭感觉头脑还算清醒,便驾车回家,却没想到还是被查了。
民警严肃告知其酒驾的危害性及应当承担的后果,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驾驶人郭某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