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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高欣)日前,一男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乘车人受伤。民警对事故现场斟验调查,判定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军负该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3月21日7时许,陈某军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乘车人李某,在云冈路与庆新
路丁字路口同柴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乘车人李某受伤。市公安局交警八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斟验调查。通过查看交通监控录像及进行网上信息比对,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军系无证驾驶,行驶至云冈路与庆新路丁字路口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争抢道路,最终酿成交通事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驾驶人陈某军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提醒:切勿无证驾驶,交通安全常记心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