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尚铁军)4月24日,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侦破一起大量租用未成年人微信号提供给嫌犯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4月21日,恒安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对所采集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辖区一名叫“高某朋”的人员可能从事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网安工作人员立即围绕其微信好友及微信群深度研判,确定其通过培养下线租用他人微信号提供给上线,供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掌握该线索后,网安大队立即向恒安公安分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专班领导组汇报,领导组立即责成刑警大队和网安大队组成专案组进行侦办。
4月22日至24日,专案组工作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朋、李某前及两人的上线赵某烨,经查,赵某烨通过高某朋、李某前等其他下线,以每日60元的租金大量租用未成年人的微信号,然后提供给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截至目前,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共租用60多个微信号。犯罪嫌疑人高某朋、李某前现被恒安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因赵某烨2004年6月出生,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