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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林)酒驾被查后,驾驶员辩解:“我只是挪车,并没有上路行驶,不算酒驾。”近日,酒后挪车的常某被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日前,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圪坨中队民警在县城书院路开展周末夜查行动。21时40分许,民警对冀F698**的车辆检查时,检测到该车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该车驾驶人常某称,刚才在饭店喝了点酒,为了不影响其它车辆的停放,他准备把车开到到宽阔区域。他认为自己只是挪车而已,没有上路行驶,而且速度也不快,应该不算酒驾。
民警告知常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喝酒后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属于酒驾行为,也就是说,即使驾车只挪动了一米,不管速度快慢,都属于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