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北京市延庆区获悉,一名17岁的游客杨某近日在八达岭长城景区游玩时,在一块长城城砖上刻字,造成城砖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杨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八达岭长城景区根据《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和《八达岭长城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杨某列入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此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也对7名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实施联合惩戒,在为期两年的公示期内,限制其进入北京市属11家公园。根据《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7名不文明行为人还被列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在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近几年来,为有力震慑并制止不文明及违法行为,促进文明旅游,北京加强对不文明行为人的联合惩戒及曝光力度,以期对游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