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即将来临,为引导电商企业规范网络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山西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和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市各电商平台以及全国性电商平台大同分支机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巡查和在线监测,确保网络交易环境健康有序。(《大同晚报》11月9日)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由衷地为市场监管部门点赞:太及时了,太必要了!
又逢购物狂欢节,电商平台再掀促销高潮,各大商家都极力将“双11”渲染成一个折扣低、省钱多、机会难得的网购良机。然而,这里边埋伏着无良商家设下的不少陷阱,历年都是,今年亦然。
十几天前,中消协结合近年来消费纠纷调查发出警示:直播带货“槽点”多,优惠活动“水分”多,售后服务诟病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各种假优惠所误导,谨防促销套路,保持理性消费。在“双11”渐入火热销售之时,中消协日前又发布了网络直播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七大类型,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商家套路,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组织,这样的警示和提醒也是十分及时、十分有用的。但我觉得,仅凭提示“理性”和“防范”,无法从根本上消解消费者的“痛点”,更难以化解可能发生的种种纠纷。
消费者是应该理性一些、慎重一点,面对不断升级的造假之术和变幻莫测的蒙人之计,纵然再谨慎,即便有人能“借我一双慧眼”,又咋能在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迷幻中辨别出真真假假?
所以,关键还得依靠行业、平台的诚信和规范。最重要的是管理部门滴水不漏地做好监督与巡查,大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当好消费者的坚强后盾,不止在“双11”,更应常态化。
但愿出现在我们面前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人们不用为消费陷阱而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