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很多车友认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因逃避责任离开现场才属于肇事逃逸,其实不然。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故”如果没处理好,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日前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9日8时,李女士驾车在灵丘县新华街万人十字路口等红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了,李女士认为自己无责又赶着上班,便和对方说了一声就驾车离开了现场。没成想这一走,本来无责的她,不但因涉嫌肇事逃逸被判负有全部责任,还得给对方修车。事故中,李女士觉得很“冤”,但由于她在事故后没有配合处理,且有逃逸行为,最终造成了事故责任的大反转。
交警提醒市民:在类似事故中,发生事故的车辆不管有没有责任,首先要迅速报警。如果双方协商处理,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可以录音、录像、拍照等。否则,“有理”可能变“无理”,甚至被人“赖”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