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10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了解到,截至10月底,我市有10644户企业享受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共计19.67亿元。
据了解,为帮助我市参保企业纾解困难,保障正常经营,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3月16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全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截至10月底,我市有10644户企业享受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263户企业,享受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其余10381户为中小微企业,享受2020年2月至1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免征政策。经测算,截至到10月底,全市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共计19.67亿元。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免填单、免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里有相应标识,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自今年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后,我市多部门协调配合推进这一工作,并通过微信、短信、网站、手机APP等服务平台广泛宣传、解读,为企业答疑解惑,落实有关减免和缓缴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