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走在有积水的路上,被路过的车溅上一身水,这种情况真是让人恼火。18日,市民陈女士被路过车辆溅起的积水弄了一身,随即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恒安大队求助,交警查看监控后,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18日下午3时许,因雨雪过后,一些路面有大量积水。当陈女士骑电动车在云冈区平德路沿道路右侧正常行驶的时候,突然从她身边快速驶过一辆白色汽车,溅起的积水把陈女士从头到脚全部淋湿,随后白色汽车毫不减速驶离现场。陈女士立即向恒安交警大队打电话求助,该大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很快查到了白色汽车的车牌号,并与车主取得了联系。待车主来到该交警大队后,经过详细询问,车主承认了其不文明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该车主向陈女士作出道歉。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