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 荣获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郑林) 在日前结束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授予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以巩固和发展“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和谐关系为己任,有计划、有组织开展拥政爱民实践活动,结对帮扶困难家庭20户,为他们送去米面、食用油等生活物资累计10多万元;义务清理街道、河道垃圾100余吨。支队还广泛开展书法、摄影、歌咏等文化活动,有效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