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郑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两级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努力实现“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市中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10家基层法院科学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落实政治责任、依法打击、线索彻查到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宣传等方面,成立7个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对接承担,做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任务明;设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流值班制度和线索移送等制度,强力保障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17件,审结116件,结案率99.15%。其中涉黑案件12件,涉恶案件104件。一审判处被告人584名,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1名被判处无期徒刑,67名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60.9%;判决认定恶势力犯罪中,104名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30.23%。在指控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判处罚金1925.7万元,33名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市中院受理二审涉恶案件52件,审结44件,结案率84.61%。上述案件中财产刑已生效判决执行到位123.48万元。
通过建立黑财台账,摸清黑财底数,确保黑财无遗漏;持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努力做到深挖彻查、治本清源。截至目前,共审结涉“保护伞”案件3件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