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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护执业注册信息将清理整治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记者日前从市卫健委获悉,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省卫健委对全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市卫健委提醒,我市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须于12月30日前,完成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

  我市已于今年8月正式启动了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证照”制发工作,通过实施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形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全程动态的执业信息档案,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市卫健委提醒,从即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要对各自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医疗机构、医师、护士须于12月30日前完成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申领。在非标准机构内注册的医师、护士要于12月30日前将本人注册信息进行维护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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