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各类食品药品刑事案件17件20人,其中审查起诉案件12件12人,审查逮捕案件5件8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
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改变工作方式,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多方关注行政机关执法办案情况,对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监督或建议移送犯罪线索,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对敢于铤而走险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