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12月19日,非法改装射钉枪,非法持有、私藏土制猎枪的郝某,被浑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期,浑源县公安局通过电子数据勘验和涉案物流信息的交易记录,发现该县居民郝某购买枪支的线索,遂指令治安大队进行核查。
民警立即展开分析研判,并摸排郝某身份信息、社会背景及平时活动轨迹。因涉枪涉爆案情况特殊复杂,为避免信息泄露及未知风险,民警电话联系郝某,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人口普查名义单独约见。12月4日15时,郝某被依法传唤至治安大队,随后,民警在其位于裴村乡迁旺村的住宅内查获购买的射钉枪改装成的仿真枪1支、土制猎枪1支、射钉弹9发、铅弹50发,遂将其传唤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调查,郝某于2017年9月陆续在网上购买了南山射钉枪、外套筒、瞄准镜、仿真枪托、无缝钢管等枪支改装配件,对射钉枪进行非法改造,制造出具有一定杀伤力的改装枪支。
郝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125条、128条之规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非法枪支、枪弹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