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根据省政府《通告》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市公安局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清查收缴,目前,全市60家销售烟花爆竹商户被全部取缔。(《大同晚报》12月21日)
这则消息传递出一个积极信号,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令人欣慰。
烟花爆竹是节日庆典的传统消费品,具有烘托喜庆气氛、增加祥和色彩的功效,所以,逢年过节或举办活动,常常用来烘托场面、渲染气氛、“绽放”激情。
从爆竹起源算起,国人燃放烟花爆竹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这一传统习俗广为流传,发展到现今,烟花爆竹品类日渐增多,燃放群体遍及城乡,人们热衷于以此志庆。
但是,任何事物都需在演变过程中不断改进,习俗也当如此。尤其是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和安全威胁,亟需予以控制。
众所周知,过度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中乌烟瘴气、地面纸屑狼藉,造成严重污染;烟花爆竹本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因燃放不慎,炸伤身体、炸烂玻璃、损伤车体的事情时有发生,引发火灾等事故的情况也不鲜见。
硝烟弥漫、噪声污染、安全隐患……与烟花爆竹的喜庆功能相比,实在是反差太大了,尤其在人口越来越密集的城市,这样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经年累月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为此,近年来各地纷纷推行“禁放令”。近年来,山西所有市、县(区)均在城市建成区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有35个县级政府已实施全县域禁放。
为了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管理,今年8月,省政府发布《通告》,自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相信,这一涵盖产、销、储、运、放各个环节,包括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的最严“禁炮令”,能够有效约束过多过滥的燃放行为,保卫蓝天净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要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清洁、文明的氛围,让原本反映人们渴求安泰美好愿望的烟花爆竹,真正给生活带来平安、吉祥和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