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争取到了救助金,让我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近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韦某及其亲属收到5万余元救助金,随后送来一面写有“人民检察情系百姓、司法救助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感谢。
去年11月1日晚8时许,张某明在家中因养父未能借到钱帮他还债,两人发生争吵,张某明拿棒球棍击打养父头部,致其医治无效死亡。今年4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事后,被害人妻子韦某向灵丘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救助,称被害人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去世后,韦某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再加上本人体弱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
灵丘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共同认定韦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展开联合救助。最终,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救助46367元,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救助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