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江华
近日,记者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发现,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目前已开始确认。
按照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需对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完成确认。
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要怎么操作?纳税人可以先将“个人所得税”App更新至最新版本,从首页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既可以选择一键带入,即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确认后即可完成填报,也可以按目前自身实际情况逐项填报。
据悉,所谓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填报或修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前,除了要准备好扣缴义务人信息之外,还需要准备这些信息:
子女教育方面,包括子女受教育信息,含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
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大病医疗方面,包括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其中,医疗信息包括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金额等。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包括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
住房租金方面,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其中,住房租赁信息包括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赡养老人方面,包括被赡养人信息和共同赡养人信息。
国家税务局提醒,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