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1月9日,在平城区清远北门岗附近,一辆汽车起火燃烧,民警配合消防人员全力扑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下午3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为避免自燃车辆伤及群众和过往车辆,民警立即对周边车辆采取疏导、临时管制等措施。随后,消防人员赶到救援,火势迅速得到控制并被扑灭。自燃车辆被拖离后,由于灭火洒水时导致路面结冰,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周围设置锥桶提示,并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
民警提醒,汽车使用几年后会因线路老化、胶皮老化而产生发热现象,要定期检查,防止油路、电路故障。另外,车上要备有灭火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