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准确识别“伪私募” 守住自身“钱袋子”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对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私募”隐藏其中,假借私募基金名义,行非法集资之实,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如果投资者警惕性不够,极易掉入此类陷阱。

  在市场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正确认识私募基金,准确定位自我,做到“三看三不”,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要看人

  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前,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了解私募机构。投资者对私募机构执业能力的判断不能仅仅依据办公场所的装修档次及工作人员的着装品质,而是要仔细了解高管人员的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信息,更不要盲目地相信“有关系”“有资源”等毫无凭据的说辞。

  二要看产品

  投资者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如果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含有“定期付息、到期还本”等字眼,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即提示这是一个违规产品,投资者请勿购买。

  三要看合同

  投资者看合同时,要重点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核实相关条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托管,是否约定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

  四是量力而行“不贪小利”

  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判断自身是否能够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在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前提下,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是文件签署“不走过场”

  投资者应当认真对待有关个人投资者资格审查等适当性审查环节,充分认识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风险测评调查问卷等的重要性,认真审阅合同条款,而不是草草浏览文件、简单签字了事。

  六是投资前后“不做甩手掌柜”

  投资者在了解自身情况的前提下,应充分了解所投产品,知道买的是谁的产品,与谁签约,由谁管理,资金划到何处,具体投向何方。发现管理人管理基金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发现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经济
   第05版:社会
   第06版:晚报早评
   第07版:微视野
   第08版:时事综合
   第09版:时事综合
   第10版:时事综合
   第11版:文娱
   第12版:体育
   第13版:财经
   第14版:楼市大观
   第15版:电视连载
   第16版:广告
农行大同市分行 回馈私人银行客户
以金融力量 助力疫情防控
国寿财险大同中支 慰问抗疫一线交警
准确识别“伪私募” 守住自身“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