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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 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

  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今年入春以来,雨水稀少气候干旱,火险等级较高,全市上下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预防、预警。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责。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包括吸烟、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还有野外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焚烧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堰等。严禁进入或者途经防火区域车辆上的人员向车外丢弃火种,严禁非法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防火区域非法生产生活用火。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以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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