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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警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学习,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做到理性、科学消费。

  1.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有效票据,票据是日后维权必不可少的证据。

  2.理智对待广告。广告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你的想象可能差距很大。因虚假广告而受损的消费者不少,能得到赔偿的却不多。

  3.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和维护商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

  4.外出旅游消费选择旅行社要慎重。应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旅行社,认真订立旅游合同,详细确定吃、住、行、游的具体档次标准,注意避免迈进低价旅游陷阱;面对特价旅游项目时,应问清其限制使用条件,看清合同条约及内容。

  5.购物时货比三家,商品信息了解的越多,上当的可能性越小。

  6.购房时要查看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贷款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买方一定要确认贷款申请能否获银行批准。

  7.教育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8.超市购物后应验对电脑价单,防止错误发生。

  9.预付消费时,要充分了解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信誉度,理性选择消费项目,细化预付式协议约定内容。

  10.购买电信产品,应警惕“水货”和入网伪标。

  11.购买食物、化妆品,应认真查看保质期和合格证。

  12.选择装修公司时,要仔细审核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是否齐全,合同要明确装修内容明细;如果选择“包工包料”,装修过程要盯牢施工现场,了解材料和工程进度;施工结束,应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验收合格后才能签字付款。

  13.邮购诈骗屡见不鲜,莫轻信广告,轻易汇款;应选择信誉好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购物。

  14.购置汽车时要留心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例如延迟交车、缴纳保证金或指定消费等条款,提车时要注意检查车的合格证是否存在抵押,合格证与发动机所标注编号是否一致,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以及重要部件的性能等信息。

  15.进行大额消费时(如购房、购车及定制家具等),所交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不要贪图小惠,以防掉进经营者设计的陷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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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话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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