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防范以“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为幌子的非法集资

  金融骗局层出不穷,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利用“金融创新”“区块链”等热点新名词,利用市民一知半解的心理,以“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等为幌子,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欺骗市民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行非法集资、诈骗之实,甚至鼓动会员发展下线,加大非法集资诈骗的隐蔽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此类非法集资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

  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各种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要通过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此外,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经济
   第04版:民生热线
   第05版:晚报早评
   第06版:微视野
   第07版:时事综合
   第08版:时事综合
   第09版:时事综合
   第10版:时事综合
   第11版:文娱
   第12版:体育
   第13版:财经
   第14版:楼市大观
   第15版:电视连载
   第16版:广告
交行恒安支行 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市民需谨慎对待“睡眠卡”
交行恒安支行 组织厅堂微沙龙
京都村镇银行开展抽奖活动回馈客户
交行御东支行 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防范以“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为幌子的非法集资
交行御东支行 外拓营销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