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昨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市场检查和受理旅游投诉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发布清明假期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出游市民安全出行,拒绝违法经营者,参团时要选择有资质、有品质的旅行社,切勿相信某些户外俱乐部、夏令营等没有旅行社业务资质的组织。
据了解,近年来以“俱乐部”名义存在的组织及个人在旅游市场上活动猖獗,这类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旅游市场秩序,对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构成威胁。一方面,这类旅游产品往往缺乏规范,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另一方面,这类违法经营者没有必备的注册资本金、服务质量质保金和责任保险,不具备向严重伤亡游客支付赔偿金的能力。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市民参团出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及行程单要明确所购买旅游产品线路、行程中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和价格;参观、游览、娱乐项目要明确时间、主要内容和门票费是否含在团款中,自费项目及价格须在合同中标明且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住宿应注明饭店名称、标准,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表述;旅游合同中明确注明游客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相关违约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相关信息;游客签订合同时应着重询问是否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签完合同后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旅行社合同章。
同时,市民出游要牢记疫情防控不松懈,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规定,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应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