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记者4月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因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未参加2019、2020年度检查),根据相关规定,18家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
据介绍,大同市印刷行业协会、大同市中医药研究会、大同玉石协会等18家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且在规定时间内,18家社会组织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市民政局给予大同市印刷行业协会等18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其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同时作废。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会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撤销登记后,这18家社会组织将不能以原组织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