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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案件” 护佑“大民生”

——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扫描

  本报记者  孙露

  环境污染、井盖丢失、消防通道堵塞、子女不赡养老人、直播带假货……针对这些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  绩

  去年立案707件

  发出检察建议495件

  记者日前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4件,同比增长168.1%;立案707件,同比增长214.2%;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5件,同比增长146.3%;磋商结案20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6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02亩,清除生活垃圾及生产类固体废物73591.3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9.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24.6亩,督促关停、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77家、违法养殖场8个,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03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6.78万千克,保护国有文物3处、省级文物28处、市县级文物126处。

  市检察院推出“检察战疫云平台”,帮助群众解决关于疫情防控的法律需求,扩充线索获取渠道,分别向平城区检察院、左云县检察院移交了违规销售口罩线索,均已督促行政机关完成整改。对全市17家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摸排,发现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9件。发现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线索36件,立案33件。面向全市7家公立医院医院、100多家私立医院,开展了“医疗垃圾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还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积极办理安全生产、生物安全、网络侵害、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去年共办理44件。

  

  亮  剑

  聚焦民生热点  突出办案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热点,以“看得见”的监督实效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护航。近日,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多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医疗废弃物自行处理公益诉讼案

  2020年4月,平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4家动物诊疗机构没有将药棉、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弃物运送到有处置医疗废物资质的环保公司统一销毁,而是自行焚烧、掩埋,成为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平城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规范对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送、暂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对辖区宠物诊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加大监督力度,目前,平城区登记宠物诊疗机构全部与第三方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公司签订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协议书》。

  2.加油站内扫码存隐患公益诉讼案

  2020年11月,新荣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加油站存在客户加油过程中或加油完成后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情形。该加油站周边是居民住宅区、商铺集中地,手机扫码极易引发汽油爆炸等事故,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荣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监管职责,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规范加油站手机扫码服务。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对加油站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

  3.无证驯养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

  2020年5月,阳高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企业驯养梅花鹿7只、鸵鸟4只、蓝孔雀51只、猕猴2只、鹦鹉等野生动物均无合法来源证明,未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也未申请注册登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阳高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驯养的野生动物进行合理处置,并以此案为契机,对全县非法驯养野生动物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部门对全县野生动物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饲养野生动物的企业将驯养的猕猴、鹦鹉等动物移送森林公安依法处置,其余符合规定饲养的野生动物,企业已向有关部门提交驯养申请等相关材料。

  4.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公益诉讼案

  2020年9月,天镇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养老院72岁老人高某无人赡养,经调查,高某育有两子一女,丈夫去世后,子女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街坊邻居议论纷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天镇县检察院与老人子女取得联系,通过释法说理,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受到道德谴责甚至法律制裁,但效果不佳。对此,办案组分别向老人子女及其所在单位、镇政府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和《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经多次协调,三名子女签署了《赡养义务承诺书》,承诺每月给付老人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5.英烈保护设施年久失修公益诉讼案

  2020年,浑源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官儿乡的“八一三”惨案纪念亭、官儿烈士纪念碑、穆家庄抗日烈士纪念碑,3处英烈设施年久失修、杂草丛生,纪念碑碑文模糊不清、缺乏维护,不利于传承、弘扬英烈精神。

  浑源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浑源县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提升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并发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志愿者参与英烈设施环境维护、杂草处理、碑文描漆等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6.违规销售处方药公益诉讼案

  2020年7月,灵丘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情形,对公众用药安全造成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灵丘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对涉案药店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药品零售商家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7.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公益诉讼案

  2020年,云州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有两家企业分别建有人防面积201.432平方米、1393.79平方米,应分别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40.2864万元、278.758万元,两家企业均未缴纳,侵害了国家利益。

  云州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依法依规收缴两家企业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319.0444万元。

  8.洗煤厂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

  2020年6月,云冈区检察院在排查煤矸石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发现,一储煤场已经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且投产了全封闭煤棚,但在作业过程中原煤、矸石等并未入煤棚存放,而是随意堆放在未设置抑尘网的露天储煤场,运煤车辆也未采取封闭措施,造成周边大气污染。

  云冈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立即对涉事企业进行检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其行政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答  疑

  更新司法理念  体现司法为民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不仅能够有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能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那么,公益诉讼检察都有哪些领域?对公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检察机关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还是有所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目前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为“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在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并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时,其所明列的案件范围后都有一个“等”字——这意味着检察公益诉讼除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还为其他相当重大公共利益的保护留下了空间。

  按照要求,目前积极拓展的七大等外新领域案件有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助力脱贫攻坚开展的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简称为“5+7+1”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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