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丈夫因为故意伤害他人,不仅被法院判处徒刑还被判决支付附带民事诉讼巨额赔偿金。请问:在没有离婚,我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足于赔偿的情况下,为防止夫妻共同财产被被强制执行,我能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读者 苗春春
苗春春读者:
你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面,你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法定情形。《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即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基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才能进行。与之对应,你因为丈夫犯罪需要支付附带民事诉讼中巨额赔偿金,为保护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而企图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在其列。另一方面,法院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时,不会将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为执行标的物。《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5条分别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在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取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且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是平等的。故即使法院通过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兑现你丈夫的赔款,也应当保留你所享有的份额及家庭成员基本生活必需财,而不会殃及无辜。
律师 廖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