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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市办理养犬登记有缓冲期

狂犬病免疫证件 成自力 摄

  本报讯   (记者  成自力)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在网上和微信群里出现没有登记的犬类将被抓走的言论,引起了许多养狗市民的担忧。养狗咋办手续,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针对一些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5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如违反了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该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下设的正规犬只免疫点。在这里工作人员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后,确认已免疫并登记犬种等信息后,向养犬人发放《大同市狂犬病免疫证》。

  那么犬只如何办理手续呢?市公安局平城分局治安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实施在即,其中包含有犬类管理的相关条例。因此,根据我市2011年修改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正在征集意见的《山西省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等3部法律法规,该大队结合实际工作,为加强辖区内犬类管理,正在修改和细化养犬人职责义务、养犬登记与管理及违法养犬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建议广大市民可以在“五一”假期过后,去辖区派出所为爱犬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对于没有登记的犬类将被抓走等言论,养犬市民不要相信。公安机关将设立缓冲期,加大养犬登记力度,加强规范养犬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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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入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建设~~~
~~~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商家及时更换
“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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