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0%,非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0.1%。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获悉的。
4月份,我市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27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6.2%,影响CPI上涨约0.15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上涨16.0%,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淡水鱼价格上涨54.1%,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二升五降。其中,交通通信、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5.0%、0.9%;衣着、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下降2.3%、2.3%、0.1%、0.1%、0.1%。
虽然4月份CPI同比出现上涨,但较3月份环比下降0.8%,食品烟酒价格环比出现下降,其中鲜菜、鲜果价格环比下降,淡水鱼价格环比上涨。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升三降一持平,其中教育文化娱乐、居住、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医疗保健类价格环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