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为规范我市直播带货市场秩序,从今年1月底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曝光了一批网络带货直播典型案例,并依法对其做出责令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切记冲动,必要时可对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对比,以免上当受骗。
一、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案
某中介在“快手”通过直播形式销售商品时,对部分商品介绍时使用了贬低其他商品和经营者的表述,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二、不按规定公示证照案
某商贸中心在“快手”开设的短视频账号内销售服装、化妆品,未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构成不按规定履行公示证照信息法定义务的行为。
三、通过“快手”进行价格欺诈案
某化妆品店通过网络直播带货方式销售自营商品时,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四、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某医院利用腾讯微信视频号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内容的医疗广告,构成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发布封建迷信房地产广告案
某房地产公司利用抖音视频号发布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六、发布不准确、无依据房源信息案
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利用抖音号发布房源信息,在部分短视频中发布不准确、无出处的印证内容,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七、服装店不履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案
多家服装店利用短视频销售服装,明示“网购商品只换不退”。该行为构成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