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记者6月9日从市检察院获悉,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相继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更新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专项活动,将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严重侵害“两益”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办理一批水源地保护、饮用水安全保护的案件,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连日来,我市检察机关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对册田水库、云冈区墙框堡水库、新荣区万泉河水源保护地、云州区南梁水源地、甘庄水源地、城乡住宅小区制水机卫生安全等进行现场采样勘测水质,排查水源地附近是否有重污染、非法从事农牧业活动。在检查住宅小区内饮水机卫生安全过程中,发现有未公示卫生许可证、未及时更换滤芯、直接接触制水机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对相关监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其全力保证全市饮用水安全。
截至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水源地保护、群众饮用水公益诉讼案件18件,整治制水售水不达标企业10余家,建议职能机关对辖区内制水售水机卫生安全展开行业专项整治,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