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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诚果敢托举道义传播文明

  老  穆

  6月15日下午,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摔倒在西城墙带状公园绿化带内,额头、面部多处受伤,血流不止。危急时刻,多位市民合力相助,守候在老人身边,直到“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将老人送往医院医治。(《大同晚报》6月21日)

  看见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管?多位市民用暖心之举出色地回答了这一“道德考题”。

  现场的感人一幕通过抖音短视频传播,连日来引发许多网友点赞和热议。

  众市民的真诚之心和果敢之举之所以令人敬佩,是因为他们的表现实在可贵。

  从道义、情理上讲,看到老人倒地,应该及时扶起、热心施救,但遇到此种情况,好多人往往犹疑不决,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担心惹上麻烦、纠缠不清,更怕使了好心反被诬陷或讹诈。

  多年来,各地频频发生这种好心被污的案例,此类事情听到或看到的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意识便冲占了人们的应急反应,久而久之,或多或少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良知麻木”现象。“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见小偷追不追、碰到抢劫管不管、人掉水里救不救”,成为颇受争论的社会话题,道义无可争辩,现实却令人忧虑。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倒地该不该扶的道德窘境,是对社会诚信缺失的有力批判,同时呼吁公德和法治保护正气良知。

  可喜的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进步,法治护航,会使见义勇为后顾无忧,会使良知正义更加理直气壮。

  法治撑腰有底气,道义支持扬正气。

  让我们都以这些甘于出手、敢于担当的市民为榜样,弘扬社会正能量,做个勇敢的热心人,用真诚和爱心温暖互助,托举向善力量,彰显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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