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为鼓励商家诚信经营,树立行业标杆,引导行业自律,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21日起,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姓放心酒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酒类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含酒类生产企业的直营店及销售公司、商场、超市、餐饮等酒类销售企业)中开展,申报单位须有合法主体资格,且成立二年以上的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平城区、云冈区消协分别推荐5家;其他县(区)消协分别推荐3家;各行业协会、组织分别推荐3家。
8月10日,经过组织推荐、评选验收、媒体公示等评选环节后,市消费者协会择期对荣获“百姓放心酒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表彰,举行授牌仪式,现场签订《大同市“百姓放心酒示范单位”承诺书》。获选单位将《大同市“百姓放心酒示范单位”承诺书》在店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