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在没有办理任何占用和道路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擅自对城市道路“开膛破肚”。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路段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6月29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南环东路“绿地缤纷汇”工地门前时,发现非机动车道及人行便道有人进行施工作业,现场路面已被挖开,施工产生的大量垃圾废土和施工材料直接堆放在路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现场施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该开挖路段是否办理了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手续,但施工方无法出示相关证件。
经查实,该施工路段属于无证挖掘,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验后发现,被破坏道路长85米、宽7米,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