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记者21日从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我市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蓝剑行动。
此次将检查全市正常营业的各类游泳场所(包括室内室外),检查内容涉及卫生管理部门、卫生安全管理员和制度、档案建立情况;三公示情况(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检测结果或报告)及自检情况(池水余氯、PH值、温度);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办理情况;游泳场所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置“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警示性禁游标志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对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卫生设施的配置与布局的合理情况;游泳场所、公用物品清洗消毒及补充新水情况;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建立、清洗消毒、卫生检测或评价及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此次蓝剑行动从7月20日至8月31日,检查方法包括全面自查和专项监督监测。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未依法检测或检测卫生指标严重超标的游泳场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对发现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且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