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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光灯对晃 两车迎头相撞

  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近日,两辆对向行驶的汽车在夜晚互开远光而发生相撞,两车受损严重,且造成人员受伤。

  8月3日23时许,市民刘某、魏某某分别驾驶各自轿车相向行驶至109国道473公里处会车时,因双方均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致使两人都看不清道路,无法准确掌控车距和看到路况,导致两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基本报废,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经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及当事人调查确认,事故是因双方当事人违规使用灯光所致,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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