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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让公平看得见

——我市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扫描
检察听证已成常态化案件审查活动
讲解检察听证政策法规
发放检察听证宣传资料
组织听证观摩活动
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办案、听证流程
听证员实地了解检察公益诉讼案

  本报记者  孙 露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均开展听证,实现了检察听证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开性、透明性,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能听尽听,检察听证全覆盖

  检察官:“认识我们吗?”

  嫌疑人、受害人:“不认识。”

  检察官:“不认识就对了。如果你们认为这个案子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影响公正处理,可以要求换其他检察官以及听证员。”

  被害人:“不用,我们相信检察机关。”

  嫌疑人:“我们也相信你们。”……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的片段。今年以来,这样的检察听证场景在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已成为审查案件的一种常态。

  什么是检察听证?为什么要听证?哪些案件适合检察听证?听证员由哪些人群组成?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目的是通过检察听证,摆事实、析证据、讲法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传递检察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规定,适合检察听证的案件类型,主要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等,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也可以召开听证会。

  一般来说,检察听证会的召开由检察官根据案件情况来决定,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需要听证的,可以向审查案件的检察官提出申请。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

  聚焦民生,公开听证解矛盾

  检察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近日,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5个检察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1、无限防卫拟不起诉听证案

  犯罪嫌疑人雷某与被害人赵某系男女朋友,二人因分手发生争执,赵某酒后携带一把单刃尖刀进入雷某家中,与雷某儿子冀某发生打斗,将冀某的腹部刺伤。雷某劝阻时被刀划伤后用家中的水果刀在赵某背部捅刺两刀,双方停止打斗。赵某骑在阳台窗户上,被雷某及其儿子拉下后倒地死亡。

  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的焦点在于雷某的行为是无限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明确案件定性,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矛盾,市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认为雷某当时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自己的生命及孩子的安全无法被保障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属于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事后,雷某对被害人家属给予赔偿并达成谅解协议,检察机关对雷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道路限高影响救援行政公益诉讼听证案

  近日,灵丘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及农村道路设置限高设施影响应急救援通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诉前公开听证,邀请政法委、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

  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针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听证员针对农村道路安全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安全隐患如何整改等进行了提问,并围绕相关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对辖区限高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进行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3、不履行赡养义务民事公益诉讼听证案

  近日,平城区检察院对一起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证员、志愿者等相关代表参加。

  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后,就3名子女是否赡养老人、如何赡养等问题,听证员们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发问,子女们均表示愿意赡养,但对赡养方式意见不一。经过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子女们一致表示,将母亲送到养老院安享晚年,每人先支付一年赡养费,并自愿放弃母亲居住房屋的继承权。

  4、吴某某涉嫌盗窃立案监督听证案

  灵丘县吴某某曾于2010年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去年,吴某某的儿子办理应征入伍手续时,无法开具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咨询,系因吴某某10年前的取保候审未被依法解除所致,故吴某某向灵丘县检察院申诉。

  在前期查阅案卷、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均认为吴某某涉嫌盗窃案应作撤案处理。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后,提出了听证焦点议题,听证员们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发表了意见,均同意撤案。最终,吴某某涉嫌盗窃的案件被依法撤销,儿子顺利办理了入伍手续。

  5、张某民事执行申请监督听证案

  多年前,云冈区张某的丈夫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孟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相撞致死,经法院判决,孟某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4万余元。时隔5年,张某获得赔偿后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9万余元被驳回。

  今年3月,云冈区检察院对张某民事执行申请监督进行公开听证,双方当事人在办案人员、听证员的调解下达成初步意愿。最终,张某和孟某签署了和解协议,孟某愿意分期支付张某迟延履行金8万元。

  常态推进,让正义可感可触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听证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方奕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在全省创新听证员组建模式,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案件办理的需求性、群众的广泛性和听证工作的公益性,选择一定比例熟悉环境、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以及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协会工作者等,从143名被推荐者(含公开选聘)中初选70人,联系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进行“三查”审核,经过检察长会议、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60人为首届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在整个听证过程中,检察机关以集中各领域的听证员一起为案件当事人解困惑、明事理、释法理,让大家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对参加检察听证会,市检察院听证员、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郭俊杰感受颇深。

  市检察院听证员赵海英说,采取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听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同时架起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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