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昨日,市民师女士致电咨询,她在市图书馆办理过一张读者证,由于长时间没有使用,读者证找不到了,如何补办?
师女士讲,她去年在大同市图书馆办理过一张读者证,之后借阅过好几次图书,十分方便,但最近几个月由于工作比较忙,期间一直没有再借阅过图书,现在想再借阅,却发现读者证找不到了,她担心读者证丢失会对自己造成损失,想再补办一张。
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如市民读者证遗失,可到图书馆服务台、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或拨打电话0352—6242777进行挂失,挂失1个月后可申领新证,办理时需携带读者证本人身份证。如果挂失期间又找到了读者证,而且还未领取新证,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台恢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