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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天桥穿马路 劣行陋习快改掉

  记者日前在云冈区平德路看到,该路段有人行过街天桥,但一些行人偏要横穿马路和绿化带,在记者将近1个小时的观察中,横穿马路的就有100多人,既有儿童也有成年人,还有步履蹒跚的老人。有的横穿马路时左右观察一下有没有车辆,有的连这点安全意识都没有,经常不管不顾地强行穿过。(《大同晚报》8月30日)

  行人横穿马路违反交通法规,“放着天桥不走,非要横穿马路”更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种情形并非出现在个别路段,其他路段也常常发生。

  近几年,我市陆续建设了几十座人行过街天桥。这些过街天桥已成为新的城市风景,不但美观大方,而且发挥了完善城市功能、缓解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的作用。然而,好多行人很不自觉,天桥附近甚至天桥下横穿马路的情景时有所见。有的路段未设隔离网,一些行人任意穿行;在安设了隔离网的路段,有的地方天桥附近竟被人撕开口子往过钻,太没规矩了。

  来来往往的行人缘何与车抢道?说白了,就是贪图省时省力。据测算,在距天桥不到100米的地方,如果走天桥过马路用时不超3分钟,而横穿马路顶多省一半时间。为省区区一二分钟与车抢道非但不值得,而且举止不雅、安全不保,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再则,走一趟天桥又有多费力?用算吗?算了吧。

  仅仅为了少走几十米、节省近乎忽略不计的时间和气力而走“捷径”、钻“空子”,说来说去,这是一种劣习,不但有损形象、有伤文明,而且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以前没有过街天桥,因为路口太远而横穿马路似乎情有可原,增设相应的交通设施后还要我行我素,甚至不惜损毁护栏强行截近,真是过分了。

  一些人习惯于图方便为省事而随心所欲、不守秩序,不爱护公共设施甚至故意破坏,这是极其不好的表现,不但糟践自己,而且妨害他人、玷污文明,希望尽早改掉劣行陋习,强化安全意识,增强文明素养,万不可因为自己的任性给优雅的环境添乱、给美丽的城市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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