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9月份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远离交通事故。
8月5日,阳高县何某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农用四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姚家村东十字路口处,将步行过路口的行人闫某、崔某撞倒,致闫某当场死亡,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阳高县交警大队调查后认定,何某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农用四轮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
据了解,何某驾驶的农用四轮车是2020年10月花5000元购买的,无保险、未注册登记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本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上路且超速行驶,未礼让行人,最终引发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因其涉嫌交通肇事罪,何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