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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

  9月29日,山西省保供14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召开。会上,山西与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天津等14个省区市签订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保障能源供应。

  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是我国推行的一项稳定煤炭供需平衡、平抑煤价过快上涨的有效措施。山西是我国煤炭大省,在保障全国能源供应上发挥着“压舱石”作用。

  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签订会上,山西省能源局要求供需双方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进行合同洽谈,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保供任务合同量,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同时,供需双方要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

  据了解,此次举办煤炭保供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将对缓解煤炭供需矛盾,稳定煤炭价格,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民众安全温暖过冬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本版文图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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